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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样的“借钱不还”会被认定为诈骗?

时间:2024-04-17 17:53:53 点击:36

  以借款的名义向被害人“借”款,客观上实施了欺骗行为、且从客观行为能明显推断行为人主观具有非法占有之故意,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。

  1.主观意图

  诈骗人主观故意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的借钱理由,在借钱时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。

  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钱时则具有归还的意思,即使后续不能及时归还,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。

  2.采取的方式

  诈骗人在借钱时采用虚构事实和和隐瞒真相的手段,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,比如虚构借钱用于治病或投资周转,又虚构自己的财务状况,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。

  而正常借贷中,借款人往往会如实告知其借款用途,很少采用欺骗的方法。

诈骗罪

  3.对借款的态度

  诈骗人在骗得借款后不会考虑归还,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,如将借款用于个人挥霍、赌博等。

  而民间借贷中,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,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,以保障归还借款。

  4.是否有掩饰真实身份或隐匿行踪

  行为人在犯罪之前会利用假的身份信息,在得手后便销声匿迹。还有的行为人虽使用真实身份,但在骗得借款后或被害人追偿过程中,又故意消失,更换手机地址无法联系,这些行为也能够反映出行为人不愿归还借款的主观心态,是判断行为人性质的重要依据。

  如果你也是因为借钱,无法偿还而被对方报警立案,那要重视,别到最后定个诈骗罪,影响自己的生活和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