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为上海刑事辩护律师,我见过太多家属在接到检察院通知时的焦虑与无助。他们会关心:“是不是人就要一直关着?”“是不是案子要拖很久?”今天给大家说一个在审查起诉阶段可能会出现的一种情况。
当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后,他们会进行严格的审查,以确保案件的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。然而,有时检察院可能会发现案件存在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的情况。比如案发时间、参与人数,比如缺少证人证言、物证关联性不足。
检察院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会选择退回补充侦查。把案件退回给公安机关,要求他们在一个月内补充证据,最多退回两次。这意味着案件可能延长2-3个月,但它也为案件的进一步查明提供了机会。以往有些退回补侦案件最终仍因证据不足而终止。
如果经过补充侦查后,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,他们可能会作出不起诉决定。这是一种相对有利的结果,因为这意味着当事人不会被提起公诉,也无需在法庭上面对指控。当然,不起诉并不等于无罪,而是基于现有证据无法支持起诉。实践中,为了提高不起诉几率,需要律师与检察官多次沟通,提交专业的法律意见。
特别提醒:不起诉分为三种情况——法定不起诉(压根不构成犯罪)、相对不起诉(情节轻微)、存疑不起诉(证据不足)。存疑不起诉后,如果发现新证据,检察院还可能重新起诉。
我也强调过很多次,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,是刑事案件中很重要的阶段。家属要抓住这个退侦的机会,如果当事人符合条件(比如罪行较轻、不影响侦查),律师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变更强制措施。律师会针对案件的证据漏洞,撰写《法律意见书》,有理有据地说服检察官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家属别放弃希望,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恰恰说明案件存在重大争议。只要我们抓住机会,就有可能扭转局面。也请耐心等待,相信辩护律师可以找到突破口。如果家属还没为当事人请辩护律师的,当案子进入审查起诉阶段,就尽早委托律师开展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