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刑事拘留后,家属觉得公安会主动放人,就选择等等看。从30天,等到37天,然后又等了1-2个月,然后得知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。这时候家属就着急询问:为什么会这样,现在律师还可以会见吗?
上海刑事律师柳向律师从事刑事辩护多年,可以肯定回答,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是可以会见的,而且需要会见多次。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,律师依法享有会见在押当事人的权利,可以持有律师执业证、律所证明、委托书等材料,直接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。
刑事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,律师会见是辩护工作的关键环节,核心作用有以下几点。
一、全面了解案情,核对证据真实性
律师已可查阅全部案卷材料。会见时,可向当事人展示摘录的笔录、鉴定意见等关键证据细节,由其核实侦查阶段供述的真实性,特别是是否存在诱供、逼供或记录偏差。比如供述与书证、物证是否一致,是否存在记忆偏差或表述误解,同时了解其未被记录的无罪、罪轻情节(如自首、立功、被害人过错等)。
二、深入听取当事人辩解,构建辩护核心观点
这是当事人向律师完整陈述事实、表达合理辩解的关键机会。律师结合案卷材料,能更精准地识别证据矛盾、法律定性争议(如罪与非罪、此罪与彼罪),从而确立有力辩护方向。
三、指导当事人有效应对检察机关讯问
审查起诉阶段,检察官将至少讯问当事人一次。律师可结合案情及法律规定,指导当事人如何清晰、准确、合法地陈述事实,行使辩解权,避免因紧张或误解作出不利表述。还会告知当事人审查起诉的流程节点,缓解其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焦虑。
四、申请调取新证据与排除非法证据
若当事人提出新的无罪、罪轻线索(如有利证人、书证),或反映存在非法取证情形,律师可依法向检察院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或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,积极推动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进入案卷。
无、协商认罪认罚具结,争取量刑优惠
如案件符合条件且当事人自愿认罪,律师可与检察官就量刑建议进行有效沟通。会见时,律师需向当事人详细释明认罪认罚的性质、法律后果及可能的量刑幅度,协助其作出理性选择,并在具结书签署前充分保障其知情权与协商权。
六、评估强制措施必要性,申请变更
律师可结合案情进展、社会危险性变化、可能判处的刑期等因素,向检察院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,争取变更为取保候审等更轻强制措施。
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会见,是律师核实证据、确立辩点、与检方有效沟通、争取最优结果的核心环节。之前错过了侦查阶段,就应该在审查起诉阶段努努力,在量刑上去争取最好的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