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徐汇区看守所律师会见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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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徐汇区看守所律师会见规定

时间:2025-07-04 11:29:04 点击:25

  作为一名扎根上海的刑事辩护律师,经常前往徐汇区看守所与当事人会见是日常工作的常态。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,是履行辩护职责的核心环节,而精准掌握并严格遵循上海看守所的会见规定,对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、维护司法公正以及确保律师自身执业安全,具有不可替代的关键意义。上海徐汇区看守所家属是无法会见,但可以委托律师去会见。徐汇区看守所地址:关港路281号。

  一、会见预约

  律师需通过“随申办”小程序进行线上预约,绑定被监管人信息后按提示操作。也可直接前往看守所申请会见,但需注意,部分看守所如徐汇区看守所的会见时间为工作日9:00-16:00,周六可会见但需预约。

  二、会见所需材料

  律师会见时需携带律师执业证(原件及复印件)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、刑事辩护委托书、委托人(近亲属)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亲属关系证明(户口本、结婚证)。此外,律师还需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书、律师事务所证明、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,需经办案机关许可的,应提供许可决定文书。

  三、会见流程

  以徐汇区看守所为例,律师需在大门口登记领取会见单,填好后,进门到窗口将会见材料交给值班警官审核,办理绑定手续,另一窗口会见单盖章。寄存电脑、手机等物品,换律师会见挂牌,进入会见大厅,到预约的会见室等候。

  四、会见过程规定

  律师可携带纸、笔及与案件有关的纸质材料,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录音、录像、摄像设备。律师有权利进行单独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私下沟通交谈,但可能处于相应监控之下,且会见期间任何物品都不得进行传递,除非事先得到特别许可。

  五、特殊案件规定

 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、恐怖活动犯罪案件,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,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。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。

  六、其他注意事项

  律师在会见过程中应遵守看守所的各项规定,不得有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行为。若律师因故无法前往,可提前24小时在小程序自主取消预约。预约成功后,律师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监所现场办理手续,预约时间段开始后10分钟未到现场的,视为爽约。

  (以上内容个人总结,仅供参考,具体政策以看守所公示为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