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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开设赌场最新判决

时间:2023-09-08 14:26:04 点击:259

  被告人陈某为谋取非法利益,从龚某(另案处理)处获得“亚星网”网上百家乐账号,后在上海市崇明区开设网络百家乐现场盘,接受参赌人员的投注并进行赌资结算。至案发,上述账号洗码量约达人民币1,230万元,陈某以洗码量的千分之十获利。另查明,被告人宋某某明知陈某在上址开设网上百家乐现场盘,仍为陈某担任操盘手,接受赌客投注,与赌客结算赌资,从陈某处获利约1万元。

  被告人陈某、宋某某被民警抓获到案,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。

  被告人陈某、宋某某利用赌博账号开设网络百家乐现场盘,情节严重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,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被告人陈某、宋某某系共同犯罪,被告人宋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,系从犯,应当减轻处罚。被告人陈某、宋某某系坦白,可以从轻处罚。被告人陈某、宋某某认罪认罚,可以从宽处理。

  判决如下:

  一、被告人陈某犯开设赌场罪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。

  二、被告人宋某某犯开设赌场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。

  《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条【开设赌场罪】开设赌场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  上海开设赌场罪专业律师,柳向律师,执业于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,高级合伙人,专注刑事案件,办理过开设赌场罪案件,多年辩护经验,咨询电话:18001744784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