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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刑事律师柳向

  柳向律师,专注刑事辩护,系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德禾刑案研究院核心成员,律师执业证证号为13101202211513038。作为深耕上海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律师,她兼具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战辩护经验,不仅精通刑法及刑事诉讼相关法律法规、司法解释,更能精准把握刑事司法实践中的裁判逻辑与辩护要点,以精湛的法律技艺、严谨的办案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,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专业、高效、优质的全流程刑事法律服务。

  一、核心服务范围

  柳向律师常年承办上海全市各区各类刑事案件,可针对案件不同阶段提供精准化、定制化法律服务,覆盖刑事辩护全流程,具体包括:

  侦查阶段: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,了解案件详情,为当事人提供法律解答与权利指导,申请取保候审、变更强制措施;

  审查起诉阶段:全面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卷材料,梳理案件证据体系,与检察机关充分沟通法律意见,争取不起诉、证据不足不起诉或降低指控罪名、减少指控数额;

  审判阶段: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,开展无罪辩护、罪轻辩护(如自首、立功、从犯、初犯、退赃退赔等情节辩护),通过法庭质证、辩论精准击破控方证据漏洞,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;

  二审/再审阶段:针对一审判决中的事实认定错误、法律适用偏差或程序违法问题,代理上诉、申诉,争取二审改判、发回重审或再审纠错。

  二、专业案件领域

  凭借对各类刑事案件的深入研究与实战积累,柳向律师擅长办理以下核心刑事罪名案件,能精准匹配不同案件的辩护需求:

  经济类犯罪:诈骗罪、合同诈骗罪、集资诈骗罪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、非法经营罪、职务侵占罪、挪用资金罪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、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、洗钱罪、骗取出口退税罪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(用于骗取出口退税、抵扣税款发票)罪、虚开发票罪、非法出售/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、串通投标罪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;

  侵犯财产与社会秩序犯罪:盗窃罪、抢劫罪、敲诈勒索罪、故意毁坏财物罪、寻衅滋事罪、聚众斗殴罪、妨害公务罪、袭警罪、非法拘禁罪、非法侵入住宅罪、强迫交易罪、开设赌场罪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(收益)罪等;

  涉网络犯罪: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、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、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、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、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;

  涉人身权利犯罪:故意杀人罪、故意伤害罪、强奸罪、强制猥亵罪、猥亵儿童罪、引诱/容留/介绍卖淫罪、组织卖淫罪、传播性病罪等;

  涉毒品犯罪: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罪、非法持有毒品罪、引诱/教唆/欺骗她人吸毒罪、容留她人吸毒罪等;

  涉公共安全与管理犯罪:交通肇事罪、危险驾驶罪、重大责任事故罪、破坏交通工具罪、非法持有/私藏枪支弹药罪、非法生产/买卖警用装备罪、非法生产/销售专用间谍器材(窃听窃照专用器材)罪、偷越国(边)境罪、组织她人偷越国(边)境罪等;

  涉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: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、生产、销售提供假药罪、污染环境罪等;

  涉知识产权犯罪:假冒注册商标罪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;

  涉淫秽物品犯罪:传播淫秽物品罪、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、制作/复制/出版/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、组织淫秽表演罪、聚众淫乱罪等;

  涉职务犯罪:贪污罪、挪用公款罪、受贿罪、行贿罪等;

  其她特殊犯罪:非法行医罪、妨害传染病防治罪、非法捕捞水产品罪、走私普通货物(物品)罪、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、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医疗事故罪等。

  三、执业理念与口碑

  在多年刑事辩护工作中,柳向律师始终坚守“坚持原则、恪守诚信、守护良心”的核心执业理念,将每一起案件都作为“精品案件”精心打磨——从案件细节梳理到证据分析,从辩护策略制定到庭审辩论,均以“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法律结果”为目标,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、敏锐的案件洞察力和严谨的辩护思路,多次帮助当事人实现“不起诉”“无罪释放”“重罪改轻罪”“量刑大幅降低”等理想辩护效果。

  专业的服务与负责任的态度,让柳向律师赢得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高度信赖,更收获了“专业、靠谱、有温度”的广泛赞誉,成为众多当事人在面临刑事风险时的“法律依靠”。

  四、典型成功案例

  柳向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卓越的辩护能力,成功办理了众多具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,以下为部分经典案例:

  ●游某某参与缅甸电信网络诈骗案件:在复杂的跨国诈骗案件中,为当事人争取到关键的从轻情节,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
  ●蒋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处缓刑:通过深入调查与精准辩护,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,使其能够回归正常生活。

  ●史某参与(马来西亚)境外诈骗缓刑判决:在跨境诈骗案件中,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辩护策略,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。

  ●马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不起诉:在证据复杂的情况下,通过充分论证,成功说服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
  ●兰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不起诉:精准把握案件关键点,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结果,避免了刑事处罚。

  ●谭某涉嫌介绍卖淫罪刑事判决书(缓刑):在案件办理过程中,充分考虑当事人的特殊情况,成功争取到缓刑判决。

  ●徐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缓刑案例:通过深入分析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,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。

  ●徐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缓刑案: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辩护策略,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。

  ●权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不起诉:在案件办理过程中,充分挖掘证据瑕疵,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。

  ●陈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缓刑:通过精准辩护,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,使其能够回归正常生活。

  ●马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:在案件审理过程中,充分考虑当事人的主观恶性与悔罪表现,为当事人争取到从轻判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