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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茶籽油诈骗,上海浦东外高桥公安抓获涉老诈骗团伙24人

时间:2022-08-24 10:44:55 点击:556

【案件基本情况】

上海浦东新区外高桥公安会同金桥、高桥派出所捣毁以吕某、严某某为首的涉老诈骗犯罪团伙,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,涉及被害人100余名,涉案金额150余万元,依法对5名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。

吕某、严某某等人在上海松江区,闵行区,浦东新区流窜作案,通过添加老年人微信,时不时会通过微信、电话进行嘘寒问暖,取得老年人的好感信任,再推荐山茶籽油。同时还接送老年人到生物公司现场听课,一番强力“洗脑”,再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销售。

吕某等人低价从湖南购入贴标的山茶籽油,将山茶籽油当做养老保健品销售,虚假宣传、夸大功效,号称能够包治百病,小到失眠脱发,大到头疼脑热,无论是内服外敷都可以“药到病除”。同时还特意将明星ps到海报上进行宣传,提高信任度。

山茶籽油销售有4个套餐,从800元到1.9万不等,不同的价格有不同的优惠,都是高于进价的5-6倍,还承诺公司上市后赠送股权。

山茶籽油诈骗

【案件分析】

吕某、严某某等人主观上故意,夸大山茶籽油的功效,进行“洗脑”讲课,欺骗老年人,使老年人陷入错误的认知,高价购买了菜籽油的行为,骗取金额达150余万元。吕某、严某某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。

【量刑标准】

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、五十万元以上的,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“数额较大”、“数额巨大”、“数额特别巨大”。

山茶籽油诈骗

【总结】

吕某、严某某等人诈骗金额达150余万元,属于“数额特别巨大”这档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组织、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,是主犯,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、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。对于团伙诈骗从犯,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%到50%,犯罪较轻的,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%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。